昨日,市住建委發佈瞭《關於規范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今日起,傢庭申請購買的經適房或限價房時,必須夫妻雙方共同的簽訂購房合同,房產證上也要寫上夫妻二人的姓名的。 杜絕一人名下無房鉆限購政策空子 新政規定,從今日起,申請傢庭購買限價房和經適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的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的房屋登記手續。 對這一變化,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經適房、限價房本身就是以傢庭為單位來申請的,審核的標準是傢庭的收入、資產、房產等,而且是以傢庭的人口等因素確定配售房源的戶型的大小。“如果房屋產權隻登記在其中一位申請人名下,與實際按照傢庭人口結構確定的分配方案不符的。申請傢庭所購買的經適衛生房、限價房也應是傢庭共有的房產,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共有的。”這位負責人說。 另一方面,也存在著所購保障房登記在一個人名下的,另一個人名下則是無房,有可能會鉆限購等政策的空子,違法騙購的,再用另一個人的名義去申請買房瞭。 2007年至今保障房自願辦共有產權的“這次按照的是‘食品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原則。200食品7年之前北京組織建設瞭天通苑、回龍觀等52個老經適房的項目,這些老經適房仍然執行的是原政策。”這位負責人說。 對2007年後已取得房產證的限價房和經適房的傢庭,如果房產登記為夫妻一方單獨所有的,夫妻雙方可持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夫妻雙方關於房屋產權共有情況的約定等材料,到房屋登記的部門依法辦理共有房屋登記手續。房屋產權的性質不變。 解讀 通知中,除對保障房強制實施夫妻“共有產權”外,還包括入住前將復審的傢庭住房、實時比對購房登記等一系列新政。但新政並不約束2007年之前的老經適房項目。 據統計,2007年北京實施保障房新政以來,北京共配租配售瞭18.食品2萬多套的保障房,其中經適房和限價房14.3萬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