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的統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國將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這一重要制度體系的建立,對正在實施的樓市長效調控機制有何影響?會否如市場所預期的那樣,起到反腐作用? 不動產統一登記勢在必行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附屬物,主要包括地產和房產等。早在2007年,《物權法》出臺時就明確提出瞭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2013年3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實施〈國務院機衛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明確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出臺並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rdqu安全o;。 國土部相關人士表示,將由國土資源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會同法制辦、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今年上半年出臺不動產登記衛生條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安全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除瞭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需要,房地產稅是不動產登記制度加速落地的另一原因。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三中全會關於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等都表明,房地產稅擴圍近在咫尺。 業內人士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和房地產稅征收擴圍之間存在著內在邏輯關系,前者是後者的技術準備和支撐條件。因此,在研究房地產稅立法和全面鋪開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並摸清全國的不動產“底細”。 此外,推進屢屢受阻的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項目也需要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作鋪墊。2013年,“房食品叔”“房姐”在網上被曝光,住房信息聯網的呼聲越來越高。 |